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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動物用生物藥品逐批檢驗送藥各月份截止日期一覽表
一、本所動物用藥品檢定中心(以下簡稱檢定中心)執行動物用生物藥品逐批檢驗時,所需實驗動物採統進統出方式管理,並於每月固定日期執行免疫,爰訂定每月送藥截止日期,以利各檢驗項目統一分配並依排程執行。 二、檢定中心於收到動物用生物藥品時尚需核對是否符合該批生物藥品抽樣單,以及核對動物用藥品查驗申請書、許可證或中央主管機關核可文件影本、批次檢驗紀錄、檢驗藥品規費繳費單、檢驗費證明影本及回郵信封等文件,確定以上資料無誤後,始可辦理檢驗。故請惠予備齊及確實查核所送之文件與樣品相符,以免延誤排程而影響時效。 三、請參考「115年度動物用生物藥品逐批檢驗送藥各月份截止日期一覽表」所列截止日期安排送藥。若申請檢驗之樣品超過各月截止日期當日下午5時才送抵檢定中心,該批樣品將無法納入當月逐批檢驗案件。 四、另每年12月份為配合會計年度結算,請各動物用生物藥品業者送藥時務必提前備齊文件及樣品,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抽樣查驗時,敬請核對確認所繳規費金額是否與當月送驗批數相符,切勿溢繳;亦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務必於當月份申請查驗相關文件及樣品查核確認後,114年度請於12月15日、115年度請於12月14日前函送檢定中心,以避免延誤檢驗時效。
115年度動物用生物藥品逐批檢驗送藥截止日期一覽表.pdf
發佈日期:114/10/31